中央人民政府刘少奇副主席作关于土地改革问题的报告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陈叔通副主席作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大会会场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六月十四日在北京开幕。
出席此次会议的有全国委员会委员一百四十九人,及不兼全国委员会委员的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二十五人;列席会议的有由全国委员会常委会特别邀请的人士三十八人;地方政治协商委员会推派的代表四十六人;以及中央人民政府各部门负责人,全国委员会工作人员,地方人民政府负责人,人民解放军军区与直属兵团负责人,驻外国的代表使节共一百六十四人。
会议首由人民政协全国委员会主席毛泽东致开幕词。指出将以土地改革问题为这次会议的中心议题。接着听取了全国委员会副主席陈叔通的会务报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中央人民政府副主席刘少奇关于土地改革问题的报告;政务院副总理兼财经委员会主任陈云关于经济和财政工作报告;政务院财经委员会副主任兼财政部长薄一波关于税收工作的报告;全国委员会副主席、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总理周恩来的政治报告,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代总参谋长聂荣臻的军事报告;全国委员会副主席、政务院副总理兼文化教育委员会主任郭沫若的文教工作报告;全国委员会副主席、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沈钧儒的法院工作报告。
会议全体一致在原则上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草案,建议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把它审核通过后颁布施行。
会议并一致同意了上述各项工作的报告。
会议接受中国保卫世界和平大会委员会的建议,通过了号召全国人民展开保卫世界和平签名运动的办法,并决定七月一日到七月七日为和平签名运动周。
会议通过了关于中国人民政协地方委员会的决定。
会议同意国徽审查组代表马叙伦关于国徽图案审查意见的报告,并原则上通过了国徽图案,建议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采用。
会议曾收到各项提案和建议案一共七十四件。会议同意各小组对于这些提案和建议案的审查意见,决定交常务委员会分别处理。
会议通过了致人民解放军全体指战员的慰问电。
会议于六月二十三日圆满闭幕。
(本版所刊照片以报告与发言之先后为序)
在会议中发言的特邀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