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炳春 撰文并摄影吉林省永吉县的阿拉底大队,是一个朝鲜族聚居的生产大队。全大队共四百零七户,二千二百七十人。大队一九七八年的总收入比十年前增长了百分之四十五。 总收入除留下公积金、公益金和少量的生产管理费用外,大部分按劳动工分分配给社员个人。阿拉底大队用公益金—国家规定约占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到四,举办了集体福利事业。一九七八年大队公益金十万元。大队会计账上开列的支出项目是这样的:建造十四幢住房 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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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炳春 撰文并摄影吉林省永吉县的阿拉底大队,是一个朝鲜族聚居的生产大队。全大队共四百零七户,二千二百七十人。大队一九七八年的总收入比十年前增长了百分之四十五。 总收入除留下公积金、公益金和少量的生产管理费用外,大部分按劳动工分分配给社员个人。阿拉底大队用公益金—国家规定约占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到四,举办了集体福利事业。一九七八年大队公益金十万元。大队会计账上开列的支出项目是这样的:建造十四幢住房 77...